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启动啦!
2022-09-16 06:52:32
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南皮县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1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
关于印发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
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评选类别
评选标准
1.被推荐人选要具备道德行为的先进性,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事迹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 具体标准如下:
2 . 本次评选面向全县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职业限制,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均可作为推荐人选。 在南皮县连续工作生活时间达3年以上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也可参选。每位公民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
活动步骤
1. 组织推荐。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村街、单位、群众推荐候选人。对推荐的候选人,要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严格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核,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进行公示,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在组织基层推荐的基础上,择优向县组委会推荐南皮县道德模范候选人。 群众可通过网络、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县组委会直接推荐候选人。往届省、市、县道德模范不再推荐参选。 候选人要认真填写《南皮县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撰写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100字左右的事迹简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所有文字资料及照片要上报电子版。同时提供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计生、政法等证明。县组委会电子邮箱: npxwmb@126.com , 联系电话:8868026。
2 . 事迹宣传。 4月下旬至11月上旬,在县内媒体平台开办“身边的好人”专栏,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推荐的道德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同时,将作为月度沧州好人候选人择优向市文明办推荐。
3 . 审核把关。 11月中旬,广泛征求纪检、综治、信访、计生、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基层组织和群众推荐的道德人物进行进一步审核把关。
4 . 社会公示。 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县组委会本着“好中选优”原则,提出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并将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在“南皮发布”、“文明南皮”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刊登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选票,进行群众点赞评议。
5 . 评议审定。 12月下旬,县组委会根据社会评议情况,并广泛征求老干部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士的意见,结合道德模范事迹影响力和代表性,提出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建议名单,并报县文明委审定。
6 . 命名 发布 。 适时举行发布大会,发布评选出的南皮县第十一届道德模范。
附件:南皮县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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